根据我校发展和实现学校“十四五规划”目标的需求,为加强学校优秀师资储备,优化师资队伍结构,拓宽人才选拔渠道,我校面向社会长期延揽优秀人才。
一、招聘学科方向及师资需求
新闻传播学
新闻学、传播学、广播电视学、新媒体、互联网信息、广告学、国际传播、时尚传播等相关专业或方向(5人)
戏剧与影视学
广播电视艺术学、电影学、导演、表演、戏剧影视文学、播音主持艺术学等相关专业或方向(5人)
设计学
艺术设计学、视觉传达设计、产品设计、艺术与科技、动画、数字媒体艺术等相关专业或方向(5人)
艺术学理论
艺术理论、艺术史、艺术管理、文化产业管理等相关专业或方向(2人)
计算机类
数字媒体技术、智能科学与技术、大数据应用等相关专业或方向(2人)
管理学
电子商务、跨境电商等相关专业或方向(2人)
哲学
马克思主义哲学、美学等相关专业或方向(2人)
二、招聘基本条件
1.拥护党的领导,政治立场坚定,热爱教育事业,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,爱岗敬业,为人师表,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、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;
2.有志于投身高校教学科研工作,具有较强的教学基本功、科研能力及学术创新精神,在相关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具有一定的成果;
3.身心健康,在海内外知名高校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在读博士生,年龄不超过50周岁;
4.具有省部级以上教科研项目经历或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者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;
5.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。
三、招聘程序
1.资格审查
学校组织对报名人员条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,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程序。
2.面试试讲
分为面试、单元课程试讲、综合考察等环节。根据面试试讲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。
3.公示及聘用
学校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选,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,无异议后进入试用及聘用程序。
四、待遇条件
1.正式入职后,根据成果情况,按学校副教授及以上职级聘任,提供五险两金(公积金、企业年金)及带薪学术假、福利津贴、研修培训等待遇,享受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等支持政策;
2.在读博士: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的,可参照我校专职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管理规定,先签订预入职协议,待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、与学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及服务期协议后,可享受博士阶段学费补贴等待遇。